3.6.4. 供配电要求
1. 电力供应规划
数据中心电力供应规划应在满足目前使用供电容量要求的同时,充分考虑远期业务发展的扩容需求。条件允许时应当采用双路不同变电站高压市电,并配置自备发电机供电的方式。每路高压市电电源、发电机备用电源均应能够承担数据中心的全部负荷。
2. 应急电源
为确保数据中心关键设备的供电不受市电可能中断的影响,应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。自备发电机设备容量、数量应按实际负载量及种类计算配置,同时还要考虑自备发电机组未来扩容的可能性,并预留空间。
3. 低压配电系统
为满足数据中心对供电系统的高可靠性要求,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消除可能出现在UPS本身及输出端的各种故障隐患。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配置UPS“双总线输出”配送电系统。在变压器容量配置上考虑变压器负载100%冗余热备份,有条件时应考虑独立设置UPS专用变压器,同时考虑低压系统未来可能扩容的需要。
考虑到经济性,在系统规划设计时,应根据负载不同的用电安全等级合理配置UPS系统。先期应考虑经济合理的冗余方式,后期可根据实际需要,最高可升级到2N并机双母线冗余(或更高安全等级)方式。
空调系统的供电应当采用独立双回路配电系统,同一区域内空调设备采用分组供电方式,避免供电大面积同时中断情况的发生,保证空调设备全年365×24小时运转。
4. 防雷接地
(1) 数据中心雷电防护应当符合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》A级标准要求。应具有完备的建筑避雷及引雷装置。良好的防雷接地可以使建筑免受雷电威胁,同时应进一步采取必要措施(如接地、室外控雷技术等)避免因雷电引发对数据及IT 系统的二次破坏或干扰。
(2) 在变配电室低压母线上安装设置一级电涌保护器(SPD);UPS输入配电柜、UPS输出总柜、数据中心机房空调配电总柜应安装二级电涌保护器;PDU内应安装三级电涌保护器;其他与室外有关的所有配电设备和线路均应安装一级电涌保护器。
(3) 计算机系统接地,要求采用共用接地系统。若有特殊要求时可留有安全保护地、防静电接地、交流工作地(零线接地)、直流逻辑地以及防雷接地端子。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满足接地电阻值小于1Ω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