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3 灾备中心对数据中心的特殊要求
灾备中心是以最高的可靠性和可用性为标准建设的,具备数据实时备份、冗余处理能力和网络传输条件,能够在主数据中心(生产中心)面临灾难无法正常运作的时候提供替代服务,对业务系统进行紧急恢复。灾备中心和生产中心(包含互联网数据中心)都属于数据中心,都是对数据设备集中存放和管理的场所,在基础设施的要求上很多相同之处,有时两者能够同时设置在同一建筑体中,但服务对象和业务内容不尽相同,特别是在辅助配套设施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异。
9.3.1. 选址要求
数据中心在选址时通常需要远离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,远离粉尘、强振动源和强电磁辐射源,选择交通通信方便、配套设施齐全、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,从而有利于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,减少周围环境对其设备的危害,这是生产中心和灾备中心在选址时的共同点。
在选择或建设灾备中心时,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,避免灾备中心与生产中心同时遭受同类风险。灾备中心还应具有方便灾难恢复人员或设备到达的交通条件,以及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所需的通信和电力等资源。
灾备中心的选址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。
1. 策略性
首先,明确灾备中心的定位,即灾备中心的建设目的是防范什么样的灾难事件,在灾难发生时又能够提供何种服务。根据定位的不同,在选址时应采取不同的策略,例如,灾备中心若想在局部战争条件下提供服务,在选址时就不能靠近军事目标或准军事目标等。此外,应充分考虑物理安全性,避免建于闹市区,通常适宜建在郊区。
2. 风险性
在选择或建设灾备中心时,应当充分考虑备选场址包含的风险是否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,是否符合灾难恢复规划或业务连续计划的具体要求。例如,生产中心与灾备中心之间应当保持一个安全距离,必须避免因同一灾难导致两个中心同时处于灾难事件当中的可能性。又如,应选择独立的数据中心建筑物,有效隔离灾备中心与周边的建筑。确保周边建筑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,不会影响到灾备中心的安全。此外,灾备中心应当确保与生产中心不在同一灾难风险区域,以规避灾难风险。
3. 科学性
选择或建设灾备中心时,应对备选场址进行相关的场地风险评估,科学和全面地评价备选场址。
4. 适合性
对于选定的场址而言,首先应符合《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》(GB/T 2887—2000)的要求;其次还要关注场址周边环境、地质地理条件、市政配套条件、电力供应条件以及通信服务商所能提供的服务能力等诸多因素,全面判断是否符合灾备中心的建设要求。
5. 便捷性
对于灾备中心,其周边应有多条道路用于保证相关人员和物资能够顺利和快速到达。例如,要求有2条或2条以上从机场到达灾备中心的道路,时间限制在1小时内。确保主数据中心发生灾难时,相关业务专家和IT工程师能够迅速赶到灾备中心现场,实施恢复业务。